去年提早領MPF飆4成涉85億元 逾半稱為永久離港
201906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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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涉提早領強積金達84.89億元,較2016年大增43%。
僱員或自僱人士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供款,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表示,2018年各類理由提早領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的申索涉及84.89億港元,較2016年的59.28億港元,增加43%。而近年均以永久離港個案及金額佔最多,均佔總申索逾半。
在2018年,各項提早領取理由中,以永久離開香港個案申索最多,有33,800宗,申索總額達47.92億港元,平均每宗申索14.17萬港元;其次是提早退休,有20,800宗,申索總額26.82億元,每宗申索12.89萬港元。
劉續指,2015年8月積金局新增罹患末期疾病為提早領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的理由,該年處理28宗申請,至2016年增至86宗,2017及2018年則分別有106及114宗。2016年至2018年,平均申索金額由9.1萬港元至13.63萬港元。
被問及罹患末期疾病可會有更客觀及寬鬆定義,劉指根據強積金條例,如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認為,計劃成員患有相當可能令該成員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疾病,並簽發醫學證明書,成員能以罹患末期疾病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他稱,很多以往被視為不治之症的嚴重疾病,或許在短時間內已有新的藥物或療法可治愈,而即使罹患同一種疾病,病人情況亦有機會因人而異,該局難以概括各種末期疾病,而現行定義能便利計劃成員或醫療專業人員,處理不同的實際情況,因此政府沒有打算更改相關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