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揭救生員擅離職守 溺斃泳客遺孀索償康文署

201906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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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遺孀李悅群(左二)入稟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索償。
男子郭紹豪3年前在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溺斃,終年40歲。剛於本月初進行的死因研訊揭發,事發時泳池多名救生員在無通知上級下擅離崗位,最後死因裁判法庭裁定他死於意外。
昨日(27日)郭的遺孀李悅群代表郭及其他受郭供養的親屬入稟高院原訟庭,向管理涉事泳池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索償。原告李悅群在入稟狀表示,由於被告康文署署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應訊)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疏忽、違反一般責任、違反處所佔用人責任、違反法定責任、或違反它與僱員間的僱傭合約,令其丈夫在2016年8月11日,在和宜合道北葵涌賽馬會游泳池死亡。
被告因此需向原告作出金錢賠償。原告並無在訴狀列出對被告的指控詳情,亦無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