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長孫與姑姐爭產 被告呈合照證關係好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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搪瓷大王長孫陳禹嘉(左)與姑姐陳美珠(右)爆發爭產訴訟。
「搪瓷大王」陳兆民長孫陳禹嘉,請求法庭確認其祖母黃秀珍的5份遺囑有效,但姑姐陳美珠質疑遺囑效力,要求應以無遺囑的方式處理,案件今日(5日)於高院續審。原告陳禹嘉續接受被告陳美珠的代表大律師盤問。
據原告證供,祖母黃秀珍在1999年投訴其保險箱遭陳美珠開啟並取走內裏物品,有報警。被告辯稱是獲授權開箱的人,得到原告祖母簽字授權,警方調查後沒有後續行動。
原告之前曾作供稱,祖母表示因不想坐飛機,故缺席原告父親於2001年在上海的喪禮。但被告大律師指原告在1999年3月於澳洲結婚,祖母也缺席,反映祖母不是因怕坐飛機而不出席原告與其父的活動。原告指1999年時祖母已不想坐長途機,到2001年完全抗拒飛行。
據原告所稱,其祖母因不勝被告騷擾,於1999年7至8月搬離居住30年的喇沙利道住所,在酒店住了4個月,至年底原告安排她搬居京士柏爵士花園。被告今找出相片作物證,指祖母在聲稱躲避被告期間,多次出席親友聚會及有與被告愉快合照。祖母在聲稱遭被告強行帶到美國後,亦有照片可證她表現愉快。關於祖母的表現與其描述不符,原告解釋祖母待人之道是盡量討好對方以冀獲得照顧,就算簽字同意開保險箱等都是出於這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