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輔警認酒後駕駛 判罰$5000停牌半年

201907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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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凱寧承認一項酒後駕駛罪。(陳佩詩攝)
警方5月底在荃灣荃錦公路近光板田村一帶進行打擊酒後駕駛行動,一名駕駛私家車、姓黃的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方其後證實他為一名休班輔警。黃被控一項酒後駕駛罪,今(16日)於沙田法院認罪,被判罰款5000港元,停牌6個月,並須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黃凱寧(44歲),報稱任職文員。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他在今年5月24日早上7時許,駕車駛經荃錦公路往荃灣方向時遇上警察路障,接受「吹波波」呼氣測試時,每100毫升呼氣中含酒精32微克,超過法定上限10微克。他約1小時後在荃灣警署接受正式測試,呼氣中酒精含量亦有23微克,較法定上限高1微克,故被落案起訴。
控方指被告並無刑事紀錄,但有一項不類同的交通紀錄。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任職會計行業,月入約3萬港元,上有高堂,亦要照顧妻子及一對讀中學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