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案疑犯患妄想症 對象特定為港府及舊同事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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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列車前年2月發生縱火事件,張錦輝最終不治。
港鐵荃灣線列車於前年發生縱火案,涉嫌縱火的疑兇張錦輝(61歲)留醫3個月後過身,由於他在警方羈押下死亡,死因庭今(16日)傳召威爾斯親王醫院醫生譚亦媛作供。譚供稱,張錦輝入住威院深切治療部期間,出現敗血性休克、貧血及腎衰竭等情況,院方替他洗血及進行植皮手術,除了整形外科及燒傷科,精神科、眼科、直腸科醫生亦有跟進張的個案。
譚指,張病況反覆,除了腎衰竭,亦被發現兩邊肺有肺積水,住院期間兩度進出深切治療部。譚指腎衰竭及肺積水等都可能是嚴重燒傷導致的併發症,這些併發症死亡率高。
威院精神科醫生黃文澤根據東區醫院的病歷紀錄,透露張自2007年被確認患有妄想症,張曾有暴力傾向,試過捏兒子的頸,2007年及2012年曾住院治療。惟張的病識感較差,即他明白自己患妄想症需治療,但在食藥方面卻「唔乖」,因此醫生需以打針替代服藥為他治療。前年2月10日事發當天,張未有覆診打針。
黃指張因燒傷導致身體機能受損,留醫威院期間腦部不能正常運作,出現急性精神混亂及譫妄。黃透露張的妄想對象「好特定」,經常懷疑香港政府及舊同事針對他的家人,對他人做出暴力行為不出奇,但黃又不排除張在街上見到路人「眼超超」,便將妄想被害的對象轉移到該些路人身上。黃指若發現精神病人沒有覆診,醫院通常會找社康護士家訪或致電聯絡病人,不過憑經驗,尋回病人亦需約一星期時間。
曾跟進張錦輝個案的社工黃佩菁供稱,張過往有暴力紀錄,但由2013年起已轉為普通個案,毋須定期約見,但她通常每約3個月與張見面一次。她指張的家庭問題主要因為張嗜賭欠債,張雖曾兩度接受戒賭治療,一度戒掉賭癮半年,但後來仍難敵心癮,「小賭十幾廿蚊都要賭」。她看不到賭癮影響張的精神狀況,不過張每月需向「賭枱」還款3000至4000港元,以致無法支付家用,確令張感到有壓力,她曾問張有否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念頭,張答沒有。
黃憶述前年1月24日,她最後一次約見張,當時張提及妻子想離婚,她問張會否接受,張表明不願簽字,但答她「我唔接受都唔得」,張還問她有關離婚後的住屋安排,當時她察覺不到張精神狀況有異,同月底她致電張妻,她有吩咐張妻若發現丈夫精神有異應如何處理,但當時張妻並無提及丈夫有甚麼特別。她指離婚的事張妻自行找法援署辦理。
至於張妻證供指,事發前社工已提醒張的家人要小心,黃指她已忘記當日提醒張妻的字眼,不過她身為社工,經常會提醒精神病人的家人留意患者情況。她指張妻過往已多次提出離婚,而事發後她已調到另一崗位,她沒有再跟張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