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盛泳池男更衣室偷拍 廿歲仔判80小時社服令

201907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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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青年在葵盛游泳池的男更衣室偷拍,今獲判刑。
20歲青年聲稱誤以為偷拍很小事不會被檢控,遂到公眾泳池男更衣室用手機錄影其他裸露泳客打算私藏,遭職員揭發。被告盧沛康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今日(17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今日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獲父母體諒,父母願協助被告更生,心理專家雖不同意被告一時衝動犯案,但被告有悔意,已尋求明愛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協助。辯方指被告為免重犯,承諾日後減少使用更衣室,今年減少游水,亦避免在尷尬地方攜帶手機。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過往奉公守法,相信他重犯機會不高,遂按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服令。
案情指,葵盛游泳池職員去年8月12日晚上9時許巡邏男更衣室,當時室內約有10名泳客,他見被告在室內流連,並將手機放在右前褲袋,手機鏡頭面向其他泳客,職員遂暗中監視。被告其後坐在櫈上欣賞手機上影片,職員發現影片背景與更衣室相似,職員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