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嘟長者八達通2888次呃佣 2小巴司機囚2及4個月
兩名小巴司機被指於本年1至6月間,利用長者2港元乘車優惠計劃,自行使用長者八達通卡在小巴讀卡器上重複「嘟」約2888次,藉偽造交易紀錄,待政府向公司發放車資津貼後,從而騙取公司萬多港元佣金。兩名小巴司機早前認罪,今(18日)在屯門法院分別被判囚2及4個月。
被告依次是陸景輝(54歲)及李卓棠(71歲),辯方求情指兩人深感後悔,事後已向公司償還部分款項,願就餘下款項向公司賠償,兩人還押已深受教訓。
裁判官考慮首被告陸景輝拍卡2246次,涉款逾萬港元,判4個月監禁,須賠償公司8507港元;次被告李卓棠拍卡642次,涉款逾2000港元,判囚2個月,賠償公司1289港元。
官判刑直指案件情節嚴重,兩被告半年內持續以相同欺騙手法犯案,可見兩人處心積慮,不可被視為一時貪念。兩人的行為不但違反誠信,更令政府蒙受損失,法庭須判以阻嚇式刑罰,否則判刑太寬鬆會鼓勵他人倣效,即時監禁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