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監警會接170宗投訴 冀年底完成調查

201907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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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警民衝突中,有示威者被警員帶走。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已引起多次遊行示威和警民衝突,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表示,截至本月16日,監警會接獲涉及《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衝突的投訴共170宗,當中包括58宗須匯報投訴,和112宗須知會投訴,數字仍上升中,但升幅放緩,又指有較多警民衝突的日子,如6月12日立法會外的衝突,會收到較多投訴;而本月1日警民衝突較少,投訴亦較少。
對於坊間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在衝突中所行使的權力和武力,謝認為不應該針對個別人士而調查,因這只在於找出責任所在,即「搵人孭鑊」,實際作用不大,故已在6月17日建議政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主要針對警方在衝突中跟從的指引、程序、法規進行檢討,如檢討是否過時等,轄下亦可訂立不同的小組針對青年問題、政府管治架構、政策措拖等,並指監警會主席已出發往歐洲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會主動就各衝突作調查,望今年底完成報告。
至於警察執行職務時沒佩戴委任證的問題,謝指出委任證主要有兩個用途,一是識別警員身份,二是有市民不滿時可作投訴,當中警員執行職務時或需隱藏身份,但謝強調警員行使警權時會出示委任證,而監警會處理市民投訴時,即使沒有委任證和警員號碼,監警會亦會盡力辨清警員身份和作出跟進。
謝又提及政府與民間溝通的問題,指目前的法定組織如青年發展委員會,即使有年輕人在其中,坊間的觀感仍認為是由富二代、富三代組成,政府必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