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東方記者案 接第13信又Hea覆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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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對黎智英一直不提告,更將責任推卸警方。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發至今律政司一直「唔敢認唔敢告」黎智英,拖延超過2年。為討回公道,東方與受害記者鍥而不捨在7月4日第13度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案件進度,惟在近期《逃犯條例》爭議中淪為「避政司」的律政司,再變身「推政司」,繼早前將處理《逃犯條例》的工作推卸給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後,7月18日就第13封信的回覆亦將責任推卸警方,一如過往、搬字過紙以虛話回覆,全無正面回應案件檢控進度,700多字的回覆中,更有600多字是為其醜聞解畫。各界炮轟律政司經常推莊、玩失蹤,應做唔做,在近日爭議聲中怯於黎是反對派媒體老闆而應告唔告,完全漠視法治精神和將律政司應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黎智英公然以粗言辱罵恐嚇東方男記者案件發生已逾2年,案件證據確鑿,律政司卻一直對黎智英不提告,受害記者早前再在第13封信中向律政司提出7條問題,追問檢控進度和要求作出合理交代。
律政司日前以電郵回覆,但內容與過去的回覆一樣重重複複、虛話連篇,繼續聲稱得悉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已作跟進及回應公署,又繼續指「由於警方現正就閣下(受害記者)查詢的案件進一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本司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的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以及「處理需時」、「需視乎多項因素」等等,又一味重申「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公眾或傳媒,絕無任何政治考慮」,藉口一大籮,最終「答完等於冇答」。
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但律政司過往已多次姑息養奸、放生黎智英,包括黎涉向民主派等人秘捐的黑金事件,以及黎參與違法佔中等。但7名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期間執勤,在金鐘涉襲擊案件就早已完成檢控判刑。而黎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整個案發過程更已被錄影,有相有片,律政司至今竟視而不見仍未作檢控,惹人質疑背後有政治任務,意圖再次放生黎。
事實上,受害男記者去年8月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今年1月公署亦確認律政司涉違反服務承諾的投訴成立,律政司都一直未就公署的指控公開回應,亦令人質疑律政司打算「乜都唔做、乜都唔告」。律政司更成反中亂港傳媒保護傘,一直謹守愛國愛港原則的東方卻屢遭針對。
「律政司樣樣嘢都推莊、玩失蹤,佢話警方就案件向律政司徵詢緊法律意見,咁個責任咪喺律政司度囉,其實佢答乜嘢呢?我都唔係好明。」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直指律政司無理推卸責任,解釋法例的工作又推,檢控的責任又推,「想佢出嚟講清楚就神隱唔見咗」,市民已失去耐性,促其盡快現身交代。
「按道理搜證階段已經完成晒,律政司應可決定告定唔告。」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做法卸責,沒想到律政司對這簡單且證據確鑿的案件,拖延超過兩年都無答覆,「偏袒同保護傘肯定有」,更惹人質疑律政司是怯於黎智英身為反對派媒體老闆,在近日風雨飄搖的日子,更不敢檢控。
事件於前年6月4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1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療。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