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涉屈買課程 事主稱遭嚇會被攞晒提款卡啲錢

201907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4名被告今於庭上否認兩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何全泰攝)
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其3名銷售員及1名健身教練被指向2名學生作出威嚇性推銷,涉迫使2人不情願下購買共值逾2萬港元的健身服務,4人事後否認兩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案件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4名被告是20歲銷售員黃展澤、24歲健身教練區存信、21歲銷售員譚嘉希及22歲銷售員張梓健。黃、區、譚被控於去年3月24日,在旺角彌敦道和富商業大廈7樓的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Go Goal Studios),向周俊宏銷售價值3000港元的健身服務時,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導致周簽訂客戶協議購買健身服務。
張梓健被控去年4月4日,在上址向梁浩明銷售價值1.8萬港元的健身服務時,連同另外3名不知名人士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導致梁與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購買健身服務。
現年22歲的周供稱,當晚行經油麻地,首被告邀他做問卷,他跟隨首被告到力高,按另一職員次被告指示填寫客戶協議書並簽署。次被告隨後向周索取身份證資料,又問周有沒有提款卡,周訛稱沒有。豈料周將身份證放回銀包時,次被告看到有提款卡,遂不停叫周拿出來「對資料」。周將身份證和提款卡給次被告,對方再交給第三名職員(第三被告)。未幾首被告從房間步出,神色慌張指有職員「入錯嘢」,着周盡快將存款全部提款,不然公司會將周的存款「攞晒出嚟」。
周自言因知識不多而信任職員,在第四名職員D陪同下到附近銀行,提走戶口內3700港元後返回中心,此時周發現協議書上多了「3000元,6堂課」的資料,首被告稱上司不在故取消不到課程,要周付3000港元,周怒斥:「你哋同詐騙集團有咩分別?」但周怕被纏繞終付3000港元,第三被告亦聲稱可憑單退錢。
周指事後多次到健身中心要求退款,其中一次第二被告稱:「出咗啲情況,退唔返3000蚊。」提議周選擇出席6堂課,或只能退回500港元會費,周報警。在盤問下,周否認次被告曾提議他健身,但同意次被告為他量高和磅重後,指他身形比標準差,又問周:「想要乜嘢體格?」周回答如韓星「金鐘國」的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