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招牌僭建8年 屋宇署令30日內拆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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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招牌僭建,屋宇署下令招牌擁有人30日內清拆。(李志湧攝)
屋宇署證實,灣仔軒尼詩道國華大樓1樓外牆的《大公報》招牌僭建,下令招牌擁有人30日內清拆,60日內完成。據了解,該招牌已存在近8年,區議員批評屋宇署遲遲未執法,責無旁貸,促《大公報》盡快拆走僭建的招牌。
屋宇署表示根據紀錄,附建於上址2至3樓,面向軒尼詩道外牆裝有發光二極體展示系統的招牌,是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獲該署批准豎設的,但在該招牌下方1樓外牆一個面積約為12米寬、兩米高的招牌,豎設前未獲屋宇署批准,屬違例招牌,但並沒有明顯危險。由於該招牌面積屬於該署針對大型違例招牌執法行動的目標招牌,該署今日(24日)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
灣仔區議員楊雪盈早前接獲居民投訴,懷疑豎立在國華大樓外牆的《大公報》招牌及LED屏幕僭建,屋宇署昨(23日)回覆楊雪盈,證實《大公報》招牌僭建,而LED屏幕則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人員今早到國華大樓張貼命令,要求招牌擁有人於命令發出30天內展開工程拆除招牌,並於60天內完成,按照圖則恢復建築物原狀。
楊雪盈表示,僭建招牌影響途人安全,《大公報》身為傳媒機構,應以公眾利益為首,盡快遵從命令,拆走僭建的招牌,而非透過違例方法宣傳。她又說,屋宇署應有定期巡查違規招牌,但該招牌存在多年,該署竟遲遲未執法,要靠居民投訴才採取行動,責無旁貸。楊雪盈議員辦事處社區專員羅偉珊稱,雖然LED屏幕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其光污染問題十分嚴重,故此希望《大公報》盡快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