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4職員涉屈買課程表證成 每單收佣2%

201907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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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四名職員被控。(Go Goal Studios Facebook)
健身中心力高工作室(Go Goal Studios)四名職員,涉分別以威嚇手段促使兩名男生購入價值3000港元及1.8萬港元的健身服務,他們被海關控以合共兩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案件今(25日)續在九龍城法院審理。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兩項控罪表證成立。
案中健身教練、第二被告區存信選擇出庭作供自辯,區稱事發當日第一被告黃展澤帶事主周峻弘到健身中心,分析機的測試顯示周體形偏瘦,肌肉量與其身高及歲數比例低於正常,他遂建議周參加健身課程改善,周對個人身型說不出實際要求,但期望想達到韓國男星金鐘國的身型。
區指當時周主動問及收費,同事譚嘉希(第三被告)表示每堂500港元,需一筆過付款且不退款,周稱明白及在客戶協議書上自行填寫個人資料及簽署,區只在協議書中寫上周的名字。周稱沒有信用卡而只有提款卡,中心沒有「易辦事」機,為免周迷路,他吩咐同事陪同周前往附近櫃員機提款,周提款後回中心,他們點算鈔票後,周取回收據後離開。
區承認除了底薪外,他還可從顧客訂單中抽取2%佣金,主控官問區是根據甚麼基礎,決定替事主周峻弘訂下六堂健身課,區答想各用一堂訓練周的六組肌肉,即胸、背、膊、手、腳及腹。
控方指出案情大概與周峻弘的供詞差不多,即當日區明知同事以幫忙「填問卷」的藉口將周帶到健身中心,上樓後區取出客戶協議書叫周填寫;區以核對資料為由要求周拿出身份證及提款卡,再轉交第三被告譚嘉希,譚入房,未幾第一被告黃展澤聲稱「入錯資料」,要求周從戶口「撳晒啲錢出嚟」,周提取現金後,黃聲稱取消不到課程,要求周支付3000港元,過程區一直在場並聽到同事跟周的對話。區對控方案情一概不同意。控辯雙方舉證完畢,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