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駕警車撞倒途人被控危駕 案押後待申請法援

201908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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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傑(左二)被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林伊蘭攝)
一輛警車今年3月8日晚上11時許沿秀茂坪康寧道南行,駛至近振華道交界時,撞倒一名37歲女子,她頭部受傷送院治理。駕駛肇事警車的男警事後被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陳家傑,向法庭申請毋須答辯,指昨日(13日)正式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法援,需時2個月,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訊,並叮囑被告盡快諮詢法律意見,期間准他繼續以3000港元保釋外出。
46歲被告陳家傑被控於今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秀華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警車,導致蔣一平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