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檢走催淚彈殼交還被指違法 社工斥警荒謬

2019082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倫智偉(左)早前將一枚催淚彈殼交還警方,卻遭警員指是違法及不恰當。
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集會及遊行自6月持續至今,警方在鎮壓衝突期間施放逾千枚催淚彈,現場遺下不少彈殼。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今早(20日)表示,曾於8月5日檢到一枚催淚彈殼,近日將之交還警方,卻遭警員指是違法及不恰當。
他批評警方的說法荒謬,因警方一直以來都沒有處理遺下的催淚彈殼,認為在施放催淚彈翌日,警方就應該主動到場檢走彈殼。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檢走彈殼會構成《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無牌藏有槍械或彈藥的風險,但因為社工之後交還警方,顯示他沒有意圖收藏相關物品,未有證據構成非法行為。
吳建議,市民日後可以直接報警,由警方自行處理彈殼,否則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又指警方有責任向市民解釋清楚適當處理彈殼的方法,以免市民誤墮刑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