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呃工資 物流署職員及外判清潔工判社服令

201908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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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兩被告在西九龍法院同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消防處更換外判商後,外判清潔女工被減薪兩成,她向派駐消防局的物流服務署物料供應員投訴,獲供應員安排每月「非正式」放假2至3天,共獲26天「補償」,致使承辦商多付逾9000港元工資給她,而政府亦因此額外支付逾1.4萬港元予承辦商。
涉案被告包括37歲物流署二級物料供應員宋漢昇,以及61歲萬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工人周嬋蘭,早前承認串謀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共10罪,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同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一般都會判監,但認同男被告只是「好心做壞事」,女被告亦只是因招標出錯致收入減少才犯案,他們知有新招標後已停止犯案,認為兩人重犯機會低,故判他們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