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香港前高層收賄 官令充公146萬元否則加監30個月

201908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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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冰前年罪成,判囚3年半。
瑞士銀行香港分行前副董事涂冰涉嫌串謀收受賄款,以管理一名內地客戶在該銀行的投資組合,他前年被判罪成,判囚3年半。區域法院今日(20日)下令充公涉案的146萬港元賄款,法官限定涂於6個月內以支付有關款項,若未能遵循充公令,將須加監30個月。
現年42歲的涂冰於前年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案情透露,涂冰於案發時是瑞銀香港全球財富管理及商業銀行業務副董事,負責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涂於2007年游說一名居於深圳的內地客戶投資香港股票,其後告訴對方根據行規需支付實際利潤的20%款額予他。該客戶以為是「手續及情報費」,遂答應其要求。
涂於2007年中收取該名客戶支票,兩筆分別為61.8萬港元及85萬港元款項存入涂弟弟的戶口,至2007年12月,兩筆分別為100萬港元及40萬港元的款項,則由涂弟弟的銀行戶口轉帳至涂冰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