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華學者稱若現緊急狀況 內地警可逮港示威者

201909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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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凱稱,若香港進入緊急狀況,內地警察可用中國法律拘捕香港疑犯。
香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引發連串示威,警方早前拘捕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等人,惟他們同日獲保釋,此舉在內地引起輿論不滿。有新加坡傳媒周日(9月1日)刊出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副主任、學者高志凱的訪問,對方稱若香港進入緊急狀況,全國人大有權決定將內地法律適用於香港,內地派過去的警察可用中國法律拘捕香港疑犯。
高志凱表示,「香港現在的一個問題是,被捕的人一會兒就被放。以後如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香港出現緊急狀況,那就可以宣布內地的部分或全部法律,在一定時間內適用於香港。」此舉意味着香港人被捕後,可送到內地審判和關押。
據悉,國新辦在8月15日舉行的吹風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曾指,《基本法》第18條第4款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又指香港警察已出現筋疲力盡的迹象,如有需要,香港政府可根據《基本法》要求中央政府介入,全國人大也可自行決定介入。
對於介入方式,高認為對付現階段暴亂,暫沒有必要出動駐港部隊,也沒必要動用內地武警,更稱動用廣東省的警察已足夠,「大陸可以成立廣東警察志願部隊,從馬路對面、一水之隔的深圳過去香港,穿上香港警察的制服,戴上志願警察的袖章,與香港警察一起執法。」
高續稱,在尋求中央介入前,香港政府現在可以做的,是授權香港警察使用更多必要的武力來處理局面,「 香港政府現在太軟弱了……任何其他文明城市,都不可能允許大規模違法亂紀的事持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