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涉咬甩警員手指 官准剔除宵禁令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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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杜啟華暫時仍毋須答辯,案件將轉介往區域法院處理。(林伊蘭攝)
一名港大畢業生在7月的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中,涉嫌咬甩一名警員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案件今(10日)再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杜啟華暫時仍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介往區域法院處理。
控方現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8日等轉介文件再訊,控方指將會加控被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辯方申請剔除被告的宵禁令及禁足令,及要求將每周四次到警署報到減少為兩次。控方強調被告面對的控罪性質嚴重,其中有意圖傷人罪一旦罪成可能判監,又指以現時社會情況,如果取消被告的禁足令,「後果係點毋須控方多講都明」。控方又透露將新增的控罪是指控被告涉從高處擲物,故要求被告繼續遵守嚴謹的保釋條件。
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指,現時控方對被告施加的保釋條件超出了合適比例及沒有必要性,也與防止被告再犯或潛逃無關,也不適宜以社會現時情況去箝制被告的人身自由,有違《人權法》。
裁判官考慮到現時針對被告的指控及控方案情撮要,認為無需要再要求被告守宵禁令,故准以剔除,又批准每周減少一次警署報到,但其餘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7月14日晚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381舖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及意圖使一名高級警司及一名偵緝警長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