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社總抗議社署 支援被捕青年不足

201909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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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9日有1名15歲男生出席完放映會後被捕。
《逃犯條例》抗爭活動仍未止息,不少青年被捕。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指社會福利署保護青少年不力,未有向被捕青年及其家長提供援助,更未有保護社工,致演變成有社工被控暴動罪的荒誕局面。社總要求社署正視,否則一周後發起業界人鏈行動由社署所在的灣仔胡忠大廈至警察總部,表達不滿。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表示,上月29日1名15歲男生出席完深水埗放映會後被捕,2日後連同另外2名中學生遭警方申請保護令而被帶上少年庭,被判入兒童院28日等候提訊,許對此感匪夷所思,男童於未有起訴情況下以保護令監禁28天如同未審先判。
社總會長倫智偉指事件反映社署失職,當時於少年法庭當值的感化主任不但未有協助男童父母,更指即使警方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社署仍可引用《保護兒童及青少年條例》等駁回警方申請,質疑社署態度迴避。社總於7月開始多次發信給社署反映問題,惟未獲正面回覆。
社署回應指已與警方溝通,反映業界同工的關注,社署呼籲社工置身示威活動現場時應留意自身安全。至於有青少年被捕後被判入兒童院等候提訊一事,社署指,少年法庭可隨時在本身的動議下,或在接獲父、母或監護人或受託照顧相關兒童或少年的人士或機構的申請下,解除或更改少年法庭發出的照顧或保護令,但社署駐法庭的當值感化主任並非上述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