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蔭邨夫婦打鄰居案 兩人罪成還押候判

201909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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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楊建波(前)及王瑜珍(後)被裁定5罪罪成,還押候判。
居於石蔭邨的一對夫婦楊建波及王瑜珍,去年出門時遇上有積怨的鄰居夫婦和他們的親戚等4人,結果爆發混戰。丈夫涉嫌「1個打4個」,分別拳毆鄰居夫婦及他們的女兒,又捉住女鄰居手腳把她扔向牆,在她昏倒後繼續腳踢她的頭部,並將上前阻止的鄰居女親戚推向牆。妻子涉嫌坐在男鄰居身上,一邊把他的頭部撞牆,一邊叫「你非禮我」。該對涉嫌打人的夫婦否認有意圖傷人、襲擊傷人、盜竊及刑事毀壞等6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今午(13日)在區域法院裁決,2名被告5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等候索取背景報告始判刑,期間2名被告還押候判,需在收押所度中秋。
法官裁決時指,4名事主即李展豪、李妻陳蕙華、李展豪的女兒李美賢及胞姊李聯,他們一家均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他們已交代出事實真相,他們的證供整體上互相脗合,他們所述的傷勢亦與醫療報告脗合,法庭決定接納他們的證供;雖然他們與兩名被告有積怨,李家各人之間亦有商討案情的可能性,但這不影響他們證供的質素。
辯方審訊時指出,李美賢曾取笑操普通話的女被告王瑜珍「廣東話唔正」,把「關門喇」說成「三文魚」,引起兩家人發生爭拗,李美賢亦承認曾取笑王的口音;但法官認為既然涉事兩家人早有不和,李美賢對王有主觀情緒是可以理解的,李美賢取笑王的行徑,雖與她受過高等教育,事發時身為實習社工的背景不相稱,但這不影響李美賢的證供質素。
最終法官裁定男被告楊建波有意圖傷害陳蕙華,令其身體受嚴重傷害;楊氏夫婦亦有意圖傷害李展豪,令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楊氏夫婦曾襲擊李美賢,令對方身體造成實際傷害。
法庭又裁定男被告曾搶去李展豪用作拍攝的手機,女被告及後將李的手機棄掉。至於男被告涉嫌襲擊李展豪胞姊李聯的控罪,法官指不能證明男被告是有意圖撞到對方,故裁定該項襲擊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