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觀塘遊行被捕 劉穎匡等3人獲無條件釋放

201909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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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穎匡(圖)等人到警署報到時決定拒絕保釋。(陳宛彤攝)
上月舉行的觀塘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惟遊行申請人劉穎匡與多名糾察卻於遊行後被捕,劉和部分被捕人士今(20日)赴警署報到時決定拒絕保釋。劉之後表示,已獲無條件釋放,並取回保釋金,亦有兩名被捕人士同樣獲無條件釋放。
劉穎匡表示,當日遊行結束後一行十多人被警方拘捕。他強調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時,以及當日遊行主題都是為辦和平、合法的活動予居民參與,當日衝突並非在遊行路線上及遊行群眾中發生,認為警方沒有理由將責任推到遊行申請人身上,否則日後沒有人願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有關機制亦告無效。
他又指,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合法舉辦遊行,但到遊行解散後卻遭拘捕,反問是否「仲有王法」,強調警方有證據便作出檢控,否則應停止濫捕。
另外,劉穎匡曾就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提出選舉呈請,早前法庭裁定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並非妥當當選。劉穎匡稱會尊重任何一方上訴的權利,惟他呼籲泛民主派勿單純考慮保住議席而提出上訴,而是循香港政治制度不堪、反DQ(取消參選資格)及捍衞民主的方向去考慮上訴,若然是依據上述原因作出上訴,相信選民會理解及支持上訴決定,而他亦聽聞范國威的考慮與今日提出上訴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