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透視:逾2千病人等器官續命 登記捐贈須家屬同意

20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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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器官拯救病人,大愛無私。(資料圖片)
香港早於1961年起推廣器官捐贈,並在2008年設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讓有意捐贈的人士可更快捷地按意願作捐贈。醫院管理局資料顯示,截至本月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已登記人數為31.1萬人,每日有超過2000人等待器官捐贈,當中以輪候腎臟捐贈最多,達2318宗;其次是眼角膜,約248宗。
因器官衰竭而需要移植遺體或活體器官續命的病人眾多,但願意捐出器官的數目少,根據醫管局資料,今年上半年,由遺體或活體捐贈的腎臟捐贈作移植合共21宗,肝臟捐贈作移植合共18宗,心臟及肺部的捐贈移植各有2宗。截止今年6月,有64人等待肝臟捐贈,有56人等待心臟移植,另有25人輪候雙肺或單肺捐贈。
能夠移植的器官包括腎、肝、心臟及肺部,組織則包括眼角膜、骨髓及皮膚。市民只需在登記冊的網上專頁登記,即可成為捐贈者,並有責任將捐贈意願告知家人。當病人去世後,死者家屬須在捐贈手術同意書上簽名,確認哪些器官或組織會被取去作移植用途,才可進行相關手術,家屬毋須支付捐贈器官的產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