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做唔到 小事做唔好 律政司遲覆早覆一樣廢話

2019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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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至今逾2年,律政司卻一直不起訴黎智英。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15度去信律政司,其中3次律政司均違反須在14個工作天內回覆的服務承諾。雖然是次第15度去信,律政司能按時回覆,惟內容與過往相差無幾,可見不論律政司是按時或遲答,同樣只會以廢話回應,貫徹律政司「大事做唔到,小事做唔好」的精神。
受害記者於今年8月16日第14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和要求合理交代,律政司理應於9月5日前回覆,惟律政司除於發信當日給予接獲有關查詢的自動回覆外,限期屆滿仍未有正式回覆。東方於本月6日報道律政司失信不敢回覆後,律政司始於當晚近8時以電郵回覆,較服務承諾延遲1天。惟內容與之前一模一樣,全是虛話。
至今次第15度去信,雖然律政司於接信第4天便回覆,惟回覆內容依然與過往相近,並無交代是否起訴黎智英,亦無正面回應受害記者的提問。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