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市民離開港鐵站被捕 區議員入稟控警侵權促還手機
201909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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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見要求警方交還沒收他的兩部手機等財物及賠償。
東區區議員徐子見於8月31日港鐵停駛時在柴灣站協助市民離開,他一度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扣留近24小時,最終獲無條件釋放。徐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控告當天拘捕他的警員侵權,要求法庭宣告警方當天的行動屬非法拘捕、非法扣留、非法搜身及非法沒收財產,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並要求警方交還沒收他的兩部手機等財物及賠償。
原告人徐子見,被告是警員徐浩賢(警員編號17172)。徐透過律師在入稟狀指,他於今年9月1日凌晨1時36分,在港鐵柴灣站遭被告非法拘捕及非法鎖上手銬,他在柴灣站及柴灣警署先後遭被告與另一名警員非法搜身,並被非法扣留至9月2日凌晨0時10分才獲無條件釋放。此外,警方自9月1日起已非法沒收他的兩部手機等財產,至入稟當天仍未有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