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訛稱醫病呃女友9.5萬及名錶 認欺詐罪囚8個月

201910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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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亭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
男警透過交友軟件結識女網友後,旋即成為情侶,惟男警卻將收入微薄的女友當「人肉提款機」,訛稱要還按揭、醫病和轉工等,誘女友借出逾9.5萬港元,並代他墊支購入6.2萬港元的「勞力士」手錶,事後又涉要女友放棄對其指控。男警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餘下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斥被告利用事主信任長時間犯案,判他入獄8個月。
案情指,被告張永亭(25歲)於2015年6月透過交友程式結識女事主,被告當時自稱是「張永天」,在反黑組任臥底探員,數日後兩人便成為情侶。拍拖後一個月,被告便開始向事主表示因要還按揭和供車出現財政困難,向女事主借錢,月薪僅1萬港元的女事主在隨後的11個月,分14次借錢予被告,涉款6.9萬港元。
此外,被告曾向事主訛稱腦內有血塊,獲兩個月病假,並向事主借錢治療及償還按揭,最終事主在2016年7月至12月,分6次共借了2.65萬港元給他,惟被告一直沒有還錢。
至前年一月,被告向事主表示已辭任警隊,改任倫敦金銷售員,又指他每名同事都會佩戴「勞力士」,故他也想買一隻。兩個月後,被告向事主表示沒有信用卡,請她代為「碌卡」購買,承諾會分期還款,事主答允。
廉政公署其後向被告作出調查,警誡下他否認借錢,但承認不需還按揭,腦內也沒有血塊。此外,警務處的紀錄顯示被告從未派駐在反黑組,在案發期間只曾因上呼吸道感染而放假一天。
辯方求情稱,被告加入警隊前曾任職倫敦金銷售員,而他加入警隊的四年多表現良好,屢獲讚賞。被告在案發時大部分收入都用作家庭開支,拍拖後支出更多,加上他經常和同袍外出「飲飲食食」,又怕向財務公司借錢影響前途,所以才向事主借錢。
辯方直言被告向事主每月借5000港元不算太多,又以為日後和事主結婚後,事主會原諒他的謊言,但兩人最終分手,他無法如約還錢,才被帶上法庭,慶幸他在友人相助下可以還錢給事主,故事主除了感情外無其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