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物管協會曾提示會員公司 向前線發指引勿阻警合理追捕

201910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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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城中心有保安被指阻礙警方進入商場執法,其後被捕。(互聯網)
警方昨(9日)以涉嫌阻差辦公拘捕馬鞍山新港城中心5名保安員,惹廣泛討論。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表示,已4次提示會員公司,促請因應個別物業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向前線保安員發出相關工作指引。
協會會長陳志球在電台節目指,8月中曾與警方開會,對方強調希望物業管理公司的前線人員在合理情況下,不要阻撓警方追捕疑犯。他認為,如果警方向前線員工解釋進入商場的合理理由,包括要進行逮捕或懷疑被追捕人士進入商場等,管理公司一般都會放行。
陳提到,過去數個月物業管理人員面對不同壓力,有物管公司為員工進行演練,相信前線員工知道如何處理警員進入管理範圍的情況及有足夠保障。惟有保安員在節目中表示,管理層沒有特別指示,只是叫他們「執生」,直言不清楚如何應對警方在私人場所執法。
警方回應時重申,根據《警隊條例》,當警察有合理懷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包括屋苑、商場、港鐵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權力進入地點以作出拘捕。警方稱一直了解業界關注,防止罪案科人員自8月起透過接觸負責物業管理公司的協會和保安公司的協會,詳細解說條文和權力,包括清楚闡述如遇到有人刻意阻撓警方執行職務,可能會干犯阻差辦公,以及襲擊或抗拒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