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學生涉灣仔暴動准保釋 不滿無抗捕仍遭警棍打頭

201910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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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今到西九龍法院應訊。
涉嫌參與本月6日灣仔軒尼詩道暴動案,因入院缺席聆訊的最後3人,今(10日)出院到西九龍法院應訊,各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明年1月6日再訊。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遵守禁離港令及宵禁令。
3名被告為李苑螢(21歲)、高家慧(17歲)和謝兆雄(22歲),全部是學生。他們同被控於本月6日,參與於灣仔軒尼詩道一帶發生的暴動。高家慧再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裁判官考慮各人晚上需做兼職和約同學做報告,故調整各人的宵禁令時間。
另外他們亦投訴警方在拘捕時使用過分及不必要武力,如李苑螢稱在警方拘捕時已停止反抗,惟警員仍以伸縮警棍擊打她的頭部,致她入院4天及頭部需縫6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