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催淚煙可致失明截肢 學者促展健康監察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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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過去4個月的反修例示威活動施放催淚煙的手段備受爭議。
警方在過去4個月的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活動施放催淚彈的手段備受爭議,昨日(21日)油尖旺區的驅散行動,催淚煙更遍布人口密集的大街小巷,波及民居及多間食肆。中文大學有學者日前於國際權威醫學雜誌《刺針》發表文章,指文獻清楚證明不當使用催淚煙可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殘,但港府至今仍未有相關公眾健康指引,促請港府盡快對催淚煙引起的健康問題進行監察。
有份撰文的災害與醫療人道救援專家、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賽馬會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教授陳英凝於評論文章表示,警方由6月至今已使用超過3000枚催淚彈,催淚煙含CS催淚毒氣作為刺激性毒劑,來刺激人的眼睛、喉嚨及皮膚,會出現灼傷、呼吸困難、皮膚痕癢及嘔吐等。
她引述文獻指,近6000個曾暴露於催淚煙環境的研究對象中,有兩人死亡,而且有58人出現永久傷殘,例如失明、腦創傷變成植物人、截肢、精神創傷後遺症、哮喘或患上慢性皮膚病等。然而文章直指港府至今未有帶頭在受到催淚煙污染的環境進行消毒工作,亦未有向公眾發放如何保護自己免受催淚煙帶來副作用影響的官方指引或意見。
文章指香港屬亞熱帶氣候,天氣炎熱及潮濕,而警方多次在封閉環境例如港鐵站、商場附近等人口密度高的地方發放催淚彈,令市民長時間暴露於一個高濃度毒氣的環境中,當中包括觀塘、黃大仙及深水埗,不少長者更受影響。
文章認為,港府需反思目前警方使用催淚彈控制及驅散人群時的手段是否適當,並促請港府投放資源針對催淚煙的影響進行健康監察及長遠的環境監察,保護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