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台法務部提3原則2方案 籲香港審理陳同佳案

2019102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蔡清祥(左一)認為案件應由香港優先處理。(互聯網)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表示願在刑滿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被台灣移民署管制入境,惟港台雙方一度就司法管轄權陷入僵持。台灣法務部及陸委會周一(21日)晚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立場,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案件應由香港優先處理,並提3個原則、2個方案籲港人促請香港負責任。
蔡清祥在記者會中,指港、台兩地均有該案件的司法管轄權,鑑於疑犯及受害人都是香港籍,考量到港人港審,和審判優先性及便利性3個原則,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另強調台灣從未放棄此案管轄權,願意透過司法互助處理,又會成立小組與港方就司法管轄權磋商。
而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當中指出,認為案件應由香港優先處理,而港方操縱送中條列迴避司法互助,未有回應台灣多次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又指台灣以司法互助將送疑犯來台的態度沒有改變,因此沒有拒收問題。
蔡清祥續指,法務部目前研擬兩方案,包括考量到港審優先性與便利性,以及家屬心情,港政府應優先審理該案,台灣的司法部門願意提供相關事證;另就港府是否有司法無管轄權,應由香港法院裁定。若香港裁定無管轄權,台方願與港府討論共同處理,但要在司法互助前提下處理。
惟在記者會前夕,大陸官媒就陳同佳案發表社評,稱香港現今政治動盪之時,陳同佳無論去不去台灣,都難對香港目前的形勢產生影響;但適逢台灣的2020年總統大選在即,台府為從中政治獲利不少,怕陳同佳案出現變化而拒絕接收其赴台。當中包括對影響民進黨選情的任何風險都全力提防,文章批評台府為大選導致刑事案件都不能依法審查,當地政治注定沒甚麼前途,早晚要經歷一場深刻的政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