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轟電動私家車政策不清 批環境局規劃差

201910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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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充電設施被指不足。(陳章存攝)
香港推動電動私家車發展未如人意,申訴專員公署展開主動調查,發現環境局及環保署就電動私家車配套設施的規劃及安排有7個不足之處,包括未有清晰向公眾說明電動車政策轉變、充電設施數目不足、低估充電設施的需求、未有掌握其他非政府公眾停車場充電設施的使用數據、公眾停車場充電泊車位管理不善、未制訂明確的充電收費政策,以及缺乏其他長遠配套措施。
公署今指,當局一直未有清晰說明電動私家車政策轉變,政府於2009年推動電動私家車發展,但2016年後政府政策有顯著改變,改為推動電動公共交通工具,而最初的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免被削減,令電動私家車的增長大幅減少。政策文件上,環境局就將2020年的電動車30%使用率,由目標變成願景,但並無向市民解釋清楚。
此外,公私營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明顯不足。有私人屋苑居民指,安裝充電設施時遇到阻力,法團往往關注有否電力優惠及工程成本高昂。公署指,現時環境局已接納公署建議,宣布推出措施以鼓勵私人屋苑安裝相關設施。
公共停車場方面,有市民反映充電車位常被非電動車輛佔用而無法充電,公署亦留意到有關情況,建議政府探討方案去改善,如將充電設施安裝於停車場較遠位置;另公署指有理由相信,政府停車場的充電設施使用量的需求被低估。公署建議,政府應以身作則積極推動政府部門使用電動車、在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管轄的停車場增加充電設施,以及優化現行「電動車優先使用充電泊車位」措施等等。
公署又實地視察包括林士街、天星碼頭、長沙灣政府合署及荃灣停車場4個政府停車場。其中發現充電泊車位經常被非電動車佔用,建議這些電動車車位不要設在出入口及當眼處,令非電動車容易泊車及佔用車位。另外,公署又發現電動車充電後仍繼續佔用車位,而部分停車位指示充電位所在位置的標記或告示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