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裝女子潛入泳池更衣室偷拍 銷售員判囚3個月

201910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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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軒(蒙頭者)當日逃跑時失足跌傷,須送往醫院治理。
鐘錶銷售員男扮女裝潛入公眾泳池女更衣室,以手提電話錄影身旁數名正更衣的10至12歲女童,後被女泳客識破。他早前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22日)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法庭過去給予被告機會,但被告仍再三犯案,直斥被告:「你應知道你所作出的行為會對事主造成極大恐慌。」法庭考慮被告有重犯的可能,又患偷窺狂及易服癖等心理問題,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3個月。
控罪指,22歲被告張文軒於今年9月11日,在將軍澳游泳池更衣室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罪,即喬裝女子進更衣室並用手提電話錄影女子裸體。辯方求情指,被告深知自己罹患心理問題,一直有求醫跟進,後因難以支付診金才停止就醫,現意識到過去的治療不足,承認會到香港善導會尋求相關的幫助。
裁判官稱,本案已是被告第3次干犯同類型案件,透露在被告首次犯案時,法庭以感化輕判,但被告仍再次犯事。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心理報告評估其重犯的機會很大,反映他有偷窺狂及易服癖的心理問題,這正是法庭關注的地方。
裁判官考慮法庭過去給予被告機會,但看不到這些機會對被告有任何幫助,最後呼籲被告,「如果你有心的話,要定期看心理醫生」,最終裁定被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