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婚姻條例》受查無被檢控 跨性別牧師申覆核押後裁決

201910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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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Marietta S. Balaoro牧師(右圖)向高院(左圖)提出司法覆核。
一名生為女性但性別認同為男性、尚未做變性手術的神職人員,因曾替同性伴侶主持婚禮而遭刑事調查,但最終無被檢控。他事後去信要求律政司確認他主持同性伴侶婚禮並無違法,但律政司一直未有應其要求作出保證或提供指引,他遂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他按教會儀式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並無違反《婚姻條例》之規定。原訟庭今(22日)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律政司反對法庭向申請人批准司法覆核許可,指申請人因為疑無法定主持婚禮的資格而涉嫌違反《婚姻條例》,跟有關婚禮中的同性性質完全無關,因此他的擔心全屬過慮,並無實際基礎。況且刑事檢控專員不宜就未發生的事情作出指引,甚至去判定是否違法,而法庭亦不宜在不涉生死,或未有刑事程序正進行中的情況下,貿然判定某些行為不會違法的聲明,故此司法覆核的爭拗最終只會流於學術討論,法庭實不應批出許可。
這宗司法覆核之申請人為Marietta S. Balaoro牧師,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申請人在香港曾為13對同性伴侶主持結婚,至2017年8月,他因涉違《婚姻條例》而被捕,但3個多月調查後終不作檢控。事後申請人去信要求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確認他主持婚禮並無違法及要求作出指引,刑事檢控專員未有應要求作出保證或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