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對陳同佳自首諸多限制 李家超斥台阻撓圖卸責港府

201910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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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期望台方履行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同佳到台受審。(李志湧攝)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的台灣殺人案港人疑犯陳同佳,今(23日)刑滿出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陳出獄後已表示願到台灣自首,但台方因政治考量而諸多阻撓及限制,還將責任及圖謀推卸予港府,台方不斷改變立場,先是說要作入境管制,而今則稱沒作入境限制,又曾要求港府非法地在陳刑滿後將他扣押,亦要求港府明知沒足夠證據而起訴他在台灣涉嫌殺人,指摘台方的言論不負責任,違反秉承公義的做法,若今次事件不能秉承公義,台灣政府要負上全部責任。
李續指,台方稱希望派員來港,將陳押解到台灣,這是極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且做法不能接受,目前港府無權向陳採取強制性措施,但指陳可選擇陪同他的人往台灣自首,期望台方履行公義和司法責任,讓陳到台灣自首。
李透露,陳有表示對自身安全有憂慮,警方經考慮其要求及作評估後,正採取適當措施;李又表示,以他所知,台灣目前沒有執法人員在香港,若然有相關人士,他會先釐清他們是以甚麼身份來港。他強調任何執法人員來港執法都是不可能,港府在陳寫信予特首之前,都無參與陳自首方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