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郭永健收費區內示威罪脫 港鐵提上訴獲勝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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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健於2016年4月到港鐵九龍塘站抗議港鐵加價,其後被票控。
工黨現任主席郭永健於2016年4月17日到港鐵九龍塘站抗議港鐵加價,期間未獲港鐵批准下派發單張和貼紙,並使用揚聲器,郭事後被港鐵票控。經審訊後,郭就未獲批准下在港鐵站派傳單及貼紙罰款2000港元,但另一項沒有遵從指示離開車站及停止使用大聲公的傳票則不成立,港鐵對該項脫罪裁決提出上訴。高院今(23日)頒下判詞,並就港鐵提出案件呈述上訴裁定其勝訴,推翻原審裁決並裁定郭罪成。法官亦把案件發還至裁判法院作判刑。
法官指,有關附例的立法原意正是要確保乘客使用港鐵時,有一個安全及方便的環境,而法庭要考慮的是港鐵所作的限制是否合理及有必要。法官又指,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並非絕對,而是要受到合理的限制。而郭派傳單的地方雖然確可視為公眾地方,但該處確屬於港鐵的收費區域。郭一方指港鐵的行為屬零容忍政策,並認為郭有權選擇表達現論自由的地方,但法官表示不同意,並認為選擇表達言論自由的地方並非全無限制。
法官指,雖然郭派傳單及使用大聲公當日是周日,並非上班時間,但該處是九龍塘站且是東鐵線轉觀塘線的位置,故會有機會相當擠迫,郭的行為亦會影響到乘客,因此港鐵所作出的限制並非不合理。在客觀地考慮到港鐵此交通工具的特殊性質,即使正如港鐵職員原審時作供指港鐵採取零容忍政策,法官認為亦非不合理。法官最終認為應推翻裁判官的裁決,並裁定郭確違反了港鐵附例,且下令把案件發還予裁判法院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