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危駕警車撞倒途人 待醫療報告押後訊

201911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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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傑(左二)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一輛警車於3月8日晚上11時許,沿秀茂坪康寧道南行期間撞倒一名女子,致她頭部受傷。駕駛肇事警車的男警事後被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日(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46歲被告陳家傑否認控罪,但指若改控不小心駕駛,他會承認。控方不接納相關要求,又透露案中共有11名證人、2份警誡供詞及2段車輛視像記錄。裁判官稱案中證物數量多,包括相片、傷者醫療報告等,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排期12月18日預審,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陳被控於今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振華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警車,導致蔣一平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