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9立會衝突非法集結 5人准保釋禁足金鐘一帶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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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兩名被告陳均年(左)和戴安。(李志湧攝)
今年6月9日由民陣發起的反修例遊行結束後,有人當晚留守立法會。至凌晨時分,即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失效後,有5名男子當場被捕,他們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案件今(8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以便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收取文件,各被告准以2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遵守禁足令,不得進入金鐘立法會一帶。
被告依次為戴安(22歲、學生)、溫鎮豪(29歲、電腦技術員)、吳浩榮(32歲、裝修工人)、陳均年(21歲、學生)、丘子樂(32歲、社工),控罪指他們於今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1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丘另被控於同日,在上址連同其他人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溫亦被控於同日,在上址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B。
據知,當晚吳和陳曾搬動和堆疊鐵馬,而溫有拉扯警員的手。控辯雙方就警員名字可使用代號一事,有所爭議,控方指網絡上經常有「起底」警員資料,對警員及其家人造成影響,欲等待12月27日律政司就警員名字匿名的聆訊有結果,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