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劃分粗略無新意 團體促改革深水埗遊樂場

201911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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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麗英(左一)希望康文署可以增加設施的刺激度。(受訪者提供)
香港的遊樂場一直被批評設施缺乏新意,又沒有針對不同年紀的兒童提供不同的設施。有見及此,深水埗區7所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合作推動「童話遊樂場」計劃,在過去的1年半中培育了超過70名兒童成為「遊樂場規劃師」,並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深水埗區轄下的遊樂場作出持續的觀察、體驗,並就此提出7個改善方法,希望康文署跟進,並要求候選或現任區議員承諾協助改革遊樂場。
「童話遊樂場」召集人、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深東樂Teen會服務主任朱麗英女士指出,現時香港大多數設施以2至5歲及5至12歲作區分,但當中5至12歲的分齡過於粗略,而5歲幼兒與12歲高小生的興趣大相逕庭,故不應劃分為同一區設備;設施最少應分3類,供5歲或以下、6至9歲及10至12歲,以對應不同年齡層的需要。
另外,她表示應在遊樂場措施中增加設施的刺激度、加入大自然元素,並增設配套設施如水機、風扇及遮蓋之休憩地;同時增設促進社交互動、感統發展等要素的設施,如歷奇迷宮、大型攀爬架、音樂/敲擊樂設施等。
其中一名「遊樂場規劃師」、12歲的盧晉匡小朋友曾到訪多所公園,他表示自己對九龍公園的設施最為失望:「本來以為公園面積大、又有知名度,應該會很好玩,但到了才發現入面極多長者設施,針對兒童的設施只有傳統的滑梯和鞦韆,令我十分失望。」他又指自己曾在將軍澳公園玩耍,但因滑梯太窄而卡在滑梯之中,十分無奈。他批評很多公園未有設立針對較年長小朋友的遊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