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六旬翁致死 有暴力案底七旬漢判囚5年

20191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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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少強在警方口供中形容,他是利用死者吳漢坤練拳。
67歲吳漢坤去年3月於沙田一個停車場外跟人爭執,在分開時用手機拍攝對方惹起其不滿,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吳其後倒地受傷,最終因腦出血死亡。涉案七旬漢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成,今日(14日)在高院被判囚5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72歲被告陳少強過去有6次共8項案底,其中6項涉及暴力,包括普通襲擊及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不過他亦有精神病、中風和行為問題的病歷,法官表示這或者是他屢次犯案,但亦只被判處感化的原因。
法官指出,本案並非一拳打傷人、意外致死的案件。證供顯示死者倒地前,被告肯定向他揮拳多於一下。被告亦在警方口供中形容,他是利用死者練拳。他此心態和以前的暴力案底,都令本案的嚴重性增加。綜合所有因素,包括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和案底後,法官最終以5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因他是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又無其他求情因素,故最終刑期亦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