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搬屋附加費層出不窮 搬電視價格最多差11倍

20191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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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調查20間搬屋公司收費詳情,發現業界無統一收費準則。
搬運公司亂收費,市民隨時大失預算。消費者委員會調查20間搬屋公司的收費詳情,發現業界無統一收費準則,而且差距極大,並附設林林總總的附加費,如於假期搬屋、傢俬裝拆、垃圾棄置等,消費者難以單憑粗略報價作全面比較,附加費更可佔總支出5成,以搬運1部37吋電視為例,收費由50港元至600港元不等,相差11倍。
消委會在8至9月向106間搬屋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報價、付款形式、額外收費等,最終只有20間回覆。回覆的公司中,有13間設有最低消費金額,介乎600港元至3500港元。各搬運公司設有多種額外收費項目,費用差異巨大,例如若安排在星期六、日或公衆假期搬屋,部分公司會收取500港元至1200港元的附加費,部分則按運費總額加收10%的附加費。
若住所不設升降機,所有搬運公司都會按樓層收取額外樓梯搬運費,然而,各公司對樓層的定義各異,有公司以5級樓梯為一層計算,也有公司以19級樓梯才算一層。而樓梯搬運附加費的計算方法更是層出不窮,11間公司以每件每層計算,收費介乎1.2港元至1000港元;4間會收取運費總額的15%至20%作為附加費;另1間按樓層數量劃一收取每層500港元附加費。
對於需要特別搬運技巧的物件,如三角鋼琴,有2間公司表明不提供搬運服務,14間則會收取每件每層100港元至5000港元附加費。
消委會在今年1至10月共接獲7宗有關本地搬運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56%。消委會建議市民要求搬運公司上門提供較準確的報價、相關額外收費和合約條款,留意惡劣天氣下的安排,以及是否需自行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