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名牌潤手霜未必補濕 $200同$24產品同分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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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首次試驗13款香港有售的潤手霜。圖為其中5支。(《選擇月刊》圖片)
秋冬皮膚易乾燥,潤手霜成為不可或缺的隨身物。消費者委員會首次試驗13款香港有售的潤手霜,發現價格差異大,而「平嘢未必冇好嘢」。在13款測試手霜樣本中,每支零售價由約24港元至210港元不等,若以每次使用分量1.7克計算,成本可差高達約15倍。
其中以每毫升計最貴的「Jurlique」玫瑰護手霜爲例,每支索價200港元(每毫升售價為5港元),整體評分為4星(5星為滿分),與售價最便宜、每支僅售24港元(每毫升售價為0.32港元)的「NIVEA Nourishing Care Hand Cream」護手霜同分,但兩者價錢相差逾8倍。
測試又發現,在11款聲稱乾燥膚質適用潤手霜中,有2款在減少皮膚水分流失只獲2分(5分滿分),包括「L'OCCITANE」乳木果潤手霜及「EOS」潤手乳霜(蘭花香草)。
另外。有4款樣本雖分別標榜「全日護理和保護」、「24小時保濕」,甚至「48小時舒緩乾燥肌膚」等,不過當中只有1款保濕效果突出,消費者不宜單憑這些聲稱作選擇考慮。另有8款樣本的標籤列出可致敏香料成分,皮膚對香料容易過敏的消費者要小心選購。
消委會提醒,護膚品的實際效能因人而異,消費者應按個人需要和喜好選擇。而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不會在塗抹潤手霜後全日不沾水,故此, 所謂「24或48小時保護或紓緩」等聲稱的實質意義不大,毋須特別追求附有該等宣傳字句的皮膚護理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