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床褥保養限制多 消委會年接百宗投訴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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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接獲近百宗有關床褥的投訴,大部分指床褥承托力不足。
一張舒適的床褥能有助入眠,惟消費者委員會今年接獲近百宗有關床褥的投訴,大部分投訴床褥承托力不足導致下陷,而雖然不少產品標明「10年保用」或免費換新,但維修保養條款限制多多,商戶退貨退款所需時間亦不合理。消委會提醒選購床褥前須問清楚,免墮入維修圈套。
有投訴人2年前以4.9萬港元購入標榜10年保養的雙人床褥,但最近睡醒時感到腰酸背痛,遂要求B公司上門檢查床褥。惟檢查後,投訴人收到該公司電郵,指床褥的軟硬度屬主觀感覺,檢查發現床褥既沒有結構問題,又指根據保養條款,床褥下陷幅度須達1.5寸才會安排免費維修或更換。
投訴人批評該公司床褥售價昂貴,但僅使用2年便下陷,覺得物非所值,枉稱10年保用,並要求公司免費維修,並向消委會投訴。經過消委會調停,該公司最後同意用物料填充或更換床褥棉層,但投訴人亦需支付2000至3000港元費用。
另一投訴人透過職工協會以4811港元購買某公司的護脊床褥,3個月後發現床頭位置下陷。該公司師傅上門檢查後,認為有機會因投訴人使用的「排骨床架」承托力不足引致下陷。其後,該公司以保養條款列明使用「排骨床架」不符合保養範圍為由,拒絕更換或免費維修。
消委會認爲,床褥的保養條款只載於保養證內,消費者要待收貨後才能細閱,而即使詳閱條款,當中細節亦可能存在爭拗,建議生產商會以可客觀評估的因素作為維修或更換準則,例如下陷幅度,或彈簧結構是否出問題等。
消委會又提醒在選購時,消費者宜先向銷售員確認床褥是否適用於家中床架類型,以免影響日後保養。而保養條款都會附加各種限制,消費者不應對「10年保用」這類宣傳口號有過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