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東方記者案拖逾2年 學者質疑律政司處理不當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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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男記者,有片有相有人證,至今律政司仍未起訴黎智英。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有片有相有人證,惟至今拖延逾兩年,仍未起訴黎智英。東方與受害記者在10月30日第16度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案件進度,律政司於本月13日以電郵回覆,惟回覆內容仍是與過往大同小異,只是調動段落,有如搬字過紙,答完等於無答。學者狠批律政司一味靠拖,更質疑律政司連單一刑恐案亦不能檢控,根本無能力應對近日連串社會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2年,案發經過全程被錄影,證據確鑿,卻未聞檢控。為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16度去信律政司,其中3次去信違反須在14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是次雖有回應,卻與過往多次回覆的內容幾近相同,僅稱「案件由展開調查至提出檢控的所需處理時間,要視乎多項因素而定」,無正面回應案件檢控進度,甚至將2個段落調換次序了事,全是搬字過紙,廢話連篇。
「律政司答埋樣辦說話,冇新意思,絕對係喺度敷衍東方!」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拖足逾2年都不檢控黎智英,令人質疑是否因為受害人是東方記者而刻意拖延,促請律政司清楚交代進度及檢控決定。他續指,這宗案情簡單、證據確鑿的刑事恐嚇案件都處理不當,很難相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有能力在社會情況持續惡化下,公平公正地作出檢控,更遑論協助政府平息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發生於前年6月4日傍晚,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作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部被錄影,有相有片。事件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要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不過,事發至今超過2年,唯一進展只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8月16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錄取口供。據悉,警方已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