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被裁違憲 控方申首宗檢控案押後 2被告續保釋

201911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兩名被告上月出席案件提訊後獲大批人士組成「遮陣」掩護離開法院。
《禁止蒙面規例》於10月5日凌晨起實施,激發大批市民上街抗議。警方於當日凌晨在觀塘啟田商場外拘捕2名男女,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以及各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成為首宗因涉嫌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檢控的案件,案件今午(18日)在觀塘法院再訊。
由於今日較早時分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8星期,以進一步考慮相關事宜。裁判官最後應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期間2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即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境等。
18歲男被告吳隆平是城市大學一年級學生,38歲女被告蔡玉雲則報稱無業。2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上月4日及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的啟田路一帶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令人害怕破壞社會安寧。
2人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違反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控罪指2人各於上月5日在上述地點,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