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導師攜雷射筆煙餅被控2罪 案件押後待化驗涉案物

201911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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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屯門法院提訊。
反修例示威越演越烈,一名興趣班男導師於上周五(15日)晚,被指在元朗管有棍、雷射筆和煙餅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案件今(18日)在屯門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明年2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化驗涉案物品。控方不反對被告擔保,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5000港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54歲被告麥梓鋒於本月15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行人路管有1支長10厘米的可伸縮棍和2支雷射筆,他另被控管有11個煙餅、剪鉗、剪刀、62粒鐵釘及1樽辣椒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