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濫用儀器 隨時坐監
20191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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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聲稱私家車內的私人對話被人偷錄後,更在網上公開,感被「剝光豬」。
車廂私語被盜錄,個人私隱現漏洞!科技先進令駕車人士隨時被追蹤及竊聽,有市民聲稱私家車內的私人對話被人偷錄後,更被人在網上公開,感被「剝光豬」。東網在網購平台及市面均發現類似追蹤竊聽裝置,價錢更低至約百港元便有交易。私隱專員公署直指竊聽語音涉不公平收集他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有私家偵探亦稱,具電波功能精密追蹤儀器需持牌使用,任何人管有或使用均屬違法;而法律界人士則警告,在別人汽車上安裝儀器已涉及多宗罪,隨時身陷囹圄。
「連呻吟聲都播埋出嚟,真係好過分!」汽車被加裝竊聽裝置甚至追蹤位置事件偶有發生,本月初就有疑似黑幫仇殺以GPS追蹤器得知目標人物位置後施襲,近日更有市民反映其在私家車內的私密對話被錄音後,更在網上公開,令其大為震驚並深感困擾。
然而擁有竊聽及追蹤功能的裝置,在網購平台五花八門,價錢由100多元人民幣起已有交易,裝置體積細如相機的記憶卡,賣家甚至圖文並茂教授如何暗中安裝,如藏在車底及座椅下。裝置由智能卡控制,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遙距攝取資料,除透過GPS記錄實時位置外,只要偵測到車內有人對話便會自動錄音,語音檔會即時傳送到手機內,可以下載及分享到不同網上平台,令人防不勝防。
這些精密儀器亦是私家偵探「搵食工具」,用作捉姦或其他調查任務。資深私家偵探張大偉指,專業的竊聽儀器由專門廠家生產,不輕易在市面購買,而具備電波發射功能的追蹤器,必須由政府發牌才可使用,一般市民使用或管有已屬違法,認為政府有必要在此層面加強監管。
張大偉指,業界對於資料保密有嚴格機制,無論任務涉及捉姦、商業調查或收集任何證據,雙方都會有一個不透露資料予第三方的協議,私家偵探絕不公開相關錄音或片段,而客人亦要保證不透露偵探公司的資料,以及一切資料只用作法律用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車內竊聽違法與否視乎實際情況,若車輛停泊公共停車場,而外人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在車內或車底放入竊聽裝置,有可能干犯遊蕩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至於在當事人不知情下偷錄音及錄像,陸指已涉及侵害個人私隱,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而將秘密語音檔案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在網上公開,若取用他人的電腦進行相關行為,就會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除了外來裝置外,現時汽車的內置系統亦趨智能化,網上流傳多段有人利用應用程式入侵汽車系統操控汽車及追蹤其位置等,令人憂慮身處車輛內的安全及私隱問題。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汽車內設有收音的咪高峰,用作藍牙連接後通話之用,若有人能夠入侵汽車系統,不排除相關裝置收錄的聲音檔,會被人收集並用作其他用途。至於汽車的定位及導航系統若是內置,亦需要小心提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過去3年,沒有收到涉及汽車內遭到竊聽或竊錄的投訴個案,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如竊聽或竊錄儀器安裝在目標人士私家車內,儀器有錄下有關資料的話,屬匯集關於某一已被識辨的人士的資料,受《私隱條例》規管。
黃繼兒指,以暗中錄音或錄影方式收集個人資料,一般而言會被視為不公平的方式收集他人的個人資料,屬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資料使用者採取補救措施,不遵守執行通知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