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校巴藏12塊金條走私 男司機罪成候判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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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粉嶺法院裁決。
旅遊巴司機駕車接載40多名跨境學童來港時,被揭發利用車內暗格走私12塊金條,估計市值約420萬港元。司機事後否認輸入未列艙單貨物和為走私物品進入香港而利用經更改的車輛結構兩罪,案件今(19日)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涉案金塊屬貨物,判司機罪成,還押至12月3日判刑,以待其背景報告。
控罪指被告顧子平(59歲)於前年9月28日,在文錦渡管制站過境學童巴士入口停車處輸入未列艙單貨物,即約12公斤黃金,及為走私該些黃金而利用經更改的旅遊巴結構。
對於被告早前辯稱金塊屬他和妻子所有,他將金塊運來港,目的是賣得較好價錢後在港置業,以免身為跨境學童的養女再受舟車勞頓之苦,故金塊不屬貨物。裁判官今拒絕接納此說法,指被告興起此念頭已有數個月,一直沒有計劃如何放售金塊,至案發前一晚有突然行動,但又非在高金價的日子放售,認為被告說法不盡不實。
此外,被告曾稱為降低風險,才一次過運12塊金條,裁判官同樣裁定此說法不合理,指涉案金塊重12公斤,運送起來非常不便,認為分開運送反能降低遇劫等風險,故拒絕接納被告證供,認為金塊並非被告有合理需要的物品,裁定金塊屬貨物,判他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案發後已被公司辭退,後轉任小巴司機,至今年初因健康問題離職,現時靠外家接濟。辯方同意涉案金塊不算少,判監無可避免,但強調沒證據顯示被告是幫人帶貨賺錢,加上他要照顧健康欠佳的妻子,希望法庭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