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檢催淚彈殼化驗被控 記者還押至1月再訊

20191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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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敏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一名男子被指於昨日(18日)管有39枚催淚彈或海綿彈彈殼,以及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遭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今日(1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申請男被告周敏(26歲)暫時毋須答辯,指需時檢驗涉案證物,期間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最終接納控方申請,拒絕讓被告保釋外出。案件現押後明年1月14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據悉,報稱記者的被告事發當晚在西灣河站內拍片,遭警員截停搜查,發現涉案物品,被告表示欲將有關物品帶往化驗,但最終被捕。控方指,涉案共40枚催淚彈或海綿彈彈殼或碎片,初步估計是警方沿用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