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小巴涉伸手「胸襲」少女 休班警長脫非禮罪

2019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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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忠榕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
隸屬鑑證科的54歲休班警長林忠榕,今年5月晚上乘搭小巴時,疑趁前座17歲少女在車上打瞌睡,涉將手伸前「胸襲」少女,他事後否認非禮罪,受審後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對於被告自辯時曾稱當日飲了酒,在車上睡着了,不知道有否觸碰事主,裁判官今指他態度迴避,證供不盡不實,惟女事主的書面口供和庭上供稱,在何時醒來一事存在分歧,加上她承認看不到被告是用手觸碰她,證供上亦沒基礎證明觸碰她的是手,認為事主證供的可靠性存疑,故判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