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涉管有彈殼被控 申保釋覆核獲准

201911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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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敏透過律師於東區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成功獲批。
一名男子被指管有39枚催淚彈或海綿彈彈殼,以及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遭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男被告周敏(26歲)早前提訊時申保釋被拒。被告今(26日)透過律師於東區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成功獲批,現准以1萬港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及定時到警署報到。
據悉,報稱記者的被告於本月18日當晚在港鐵西灣河站內拍片,遭警員截停搜查,發現涉案物品,被告表示欲將有關物品帶往化驗,其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