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教赴泰奧數團學生「養鬼仔」 教育中心被罰款

20191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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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朱慶(右)獲准以2000港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其控罪獲撤銷。
教育中心去年組織旅行團到泰國參加「奧數」比賽,期間有導遊疑教學生「養鬼仔」。5名家長回港投訴後,海關發現該教育中心的經理,涉嫌訛稱其安排的泰國旅行團經由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男經理被控5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他與其所屬公司另涉5宗傳票罪,案件今日(27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
兩被告承認5項傳票罪,每張傳票被判罰5000港元,另需向5名投訴人賠償共93,450港元。至於針對男經理的5項控罪,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下令被告以2000港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其控罪獲撤銷。5張傳票的被告為香港奧協有限公司,以及該公司的41歲男經理葉朱慶。
案情指,葉朱慶於去年5月22日,在香港數學奧林匹克協會內分別向5位事主邀約,提供2018年8月2至7日期間泰國曼谷連旅程安排的套票服務,包括參加「2018年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指該旅程安排由領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合約承辦。惟事主及後發現該旅行團並非由金潤承辦。
香港奧協有限公司代表求情時指,公司去年8月曾委托旅業界人士商議,希望可以讓金潤承辦涉事的泰國團,以及在同月舉辦的台灣團,惟在未被知會的情況下,金潤最終只承辦了台灣團。代表續指,該數學比賽和旅行項目最終順利進行,而該團共有超過700人參加,只有5人投訴。另銷售過程中不涉威嚇手段,在同類案件中不屬最嚴重的個案,形容個案是個別事件,被告屬一時疏忽,事後願意向5名受害人賠償旅行團開支,包括機票等費用。裁判官接納求情,認為被告不是存心欺騙,最後判處罰款。